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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协议
2008-1-15

 

装修管理协议书
                      
立协双方:
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岗数码新城分公司(下称甲方)
                                          (下称乙方)
为加强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本体物业的装修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装修管理规定,明确业主(租户)、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天安龙岗数码新城本体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区内的公共秩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装修物业基本情况:
1、装修单元位置:                                  
2、业主装修面积:                
3、公司性质:                    
二、甲乙双方共同责任:遵守深圳市物业装修管理规定,配合和协助做好装修过程管理,做好单元内施工安全预防工作,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区内人员、财产、物业、车辆的安全和秩序。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乙方入伙之日起至装修保修期满之日止,如乙方在首次装修使用后仍需再次进行装修时本协议继续有效。
四、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专有部分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的公用设施、共用部位和物业本体内公共设施和公共场所(地)的权利;
3、因生产经营活动的合理需要,对本体物业公共场地(如天面)的租用有优先权,并负责装修施工的管理;
4、有权对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5、装修前如发现房屋存在保修事项,有权向甲方进行反映,甲方负责联络开发商,按照保修条款进行受理,妥善给予解决并予以说明。
五、乙方责任:
1、因生产经营需要装修物业,应遵守本协议;
2、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安全及公共设施的完好、有序;
3、按下列规定办理装修申报手续:
(1)在正式进场施工前,业主需持相关装修图纸到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消防审核意见书。
(2)告之甲方装修事项,领取装修申请表》,会同装修施工单位到管理处办理装修手续,装修施工单位须向甲方管理处提供下列资料:
装修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要求加盖公章;
装修设计施工图(土建施工平面图);水、电、消防、空调安装系统平面图;各种用电器具平面布置图;
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施工图纸及报建批文;
有三废排放要求的,提供环保部门批准的排放许可证及其它政府部门审批的许可证明;
3)在上述资料齐全的情况下,甲方管理处将在三天内组织图纸会审,审核同意后通知乙方办理下列进场手续:
乙方所聘装修单位在甲方财务收费处交纳装修押金,其标准为;土建装修40元/平方米;中央空调安装20元/平方米;消防装修每20元/平方米。
凭装修押金收据在甲方管理处办理用水、用电手续;
凭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表》及装修押金收据在甲方管理处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装修队伍与甲方管理处签订《装修管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上述手续全部办理完毕,装修队伍方可进场装修。
4二次装修时,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的火灾报警系统必须要求所有施工单位使用与大厦主系统相同的品牌产品;同时,因为该大厦消防主体工程为高力公司施工,出于维保责任区分、系统调试等原因,原则上二次装修也要求由这家公司进行施工。
5、本大厦内不允许安装外挂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各单元设计有空调主机房,单元空气调节机采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乙方在安装空调前需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6、为维护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的美观,甲方将统一在一楼大堂和各楼层统一位置制作公司名称标识,乙方安装公司标牌等标识,应提前到甲方管理处进行申请,并由甲方管理处按统一规格组织制作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在任何公共部位自行制作安装铭牌等标识。
7、公共场所(地)的使用,需取得市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在不侵害其它业主的权益下,本着合理、规范、安全、有效的使用原则,乙方可租用公共场地。根据相关规定,业主需在占用前向甲方申请,并办理公共场地租用手续,签订有偿使用合同;(注:公共场地是指业主所购物业红线以外场地)
8、乙方为装修工程的主要责任人,须告知装修施工队伍本协议的主要内容,要求对方遵守本协议,并承担连带责任;
9、乙方在装修中应遵循后附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装修技术要求”,该要求为协议附件,因违反该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在装修工程结束后应立即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未经消防验收通过的不得进驻办公,在消防验收通过后主动向甲方提出装修验收申请。
11、自大厦入伙之日起三个月内为统一装修期,施工时间不限。装修期后的施工时间周一至周五为 08001200140020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工作时间内应避免有噪音、有异味的施工项目,违者管理公司有义务进行制止,直至清场停工。
六、甲方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管理服务要求,制订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的装修管理办法;
2、根据有关规定收取装修押金(按前述标准)及装修公共设施使用及墙面粉刷维护费(标准为2/平方米);
3、有权对乙方的装修图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对有损公共设备设施及公共场地的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制止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业主权益的施工方案;
4、有权对乙方装修物业进行巡视检查,并对违章装修采取下述处罚措施: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将装修人员清场;
5)责令赔偿(公共管理利益)经济损失;
5、评审专业消防公司承担天安龙岗数码新城专项装修业务;
6、按照相关装修管理规定和技术规程对乙方装修进行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七、甲方责任:
1、在装修管理中接受乙方的监督,不得故意刁难乙方和施工队伍;
2、在乙方装修资料齐全后,按政府规定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3、在乙方办理完装修进场手续后应当日开通装修用水电;
4、在乙方装修工程完工并提出验收时,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完成验收工作,并填写“工程验收意见表”交乙方;
5、不得超标准收取装修押金及装修公共设施使用费和楼道粉刷费;
6、在装修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退还装修押金,不得无故拖延;
7、向乙方无偿提供装修物业的有关技术参数;
8、对乙方提出的物业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要及时与开发商或原施工单位联系解决;
9、接受乙方提出的合理的装修管理建议,并予以采纳和改进。
九、违约责任:
1、协议双方因违反本协议的条款,造成另一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向受害方进行赔偿;
2、在装修期间,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3、甲方因管理责任造成乙方损失或工期拖延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并向受害方进行道歉;
4、乙方在装修期间影响邻里业主正常工作时,甲方有权进行制止;情节严重或制止无效时,责令停工;
5、乙方或其施工单位在装修期间有违反上述约定的行为,甲方可视情节严重向乙方或其聘请的施工单位收取违约金50200/次,如造成公物损坏,还应照价赔偿。
十、其他事项:
1、本协议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协议继续有效;
2、物业管理公司可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告知业主重新予以签订;
3、物业管理公司因本协议与业主发生纠纷时,可经过平等协商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4、本协议有关装修的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6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深圳天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岗数码新城分公司        
(盖章处)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             
              
 
乙方:(业主或公司名称)                   
                                    
(盖章处)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签字):            
               

 
 
 
附: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装修技术要求
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装修技术要求
 
一、楼宇外观部分
1、禁止在外墙四周悬挂、横挑及乱贴任何物品及开窗;
2、禁止在天面乱搭、乱建;
 
3、未经管理处许可,严禁在大厦周围路面乱搭、乱建商品展示台等;
   4、禁止在草坪、花葡里乱搭、乱建任何建筑物;
   5、禁止在路面指示牌及树木上随意悬挂任何物品;
  6、禁止改变大厦玻璃及阳台等外观颜色,维修及更新须保持颜色一致;
    7、禁止一切屋外更改或加建。例如:遮蓬、天线、附加建筑物及标志等的更改或加建;
8、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包括改变阳台的使用功能;
 
二、主体结构及给排水系统部分
1、严禁敲打、破坏承重墙及梁、板、柱、屋盖、楼盖。或在承重结构和外墙上面凿槽,穿孔;
2、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及相关设施;
3、在装修过程中,为了减少结构不必要的荷载,降低建筑的主体自重,务必选用轻质墙体材料,不要使用粘土砖。考虑到防火要求尽量少用木结构的墙体;使用木材等易燃装饰材料时必须涂刷防火涂料。若在楼层设置重型设备,则不能超过楼地面的有效承载;
设计活荷载(标准值):
4、严禁改变外墙上的原有门窗的尺寸、材料,严禁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及护栏;
5、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严禁破坏通风道的完整性和改变其结构;
6、若需要在室内墙体上悬挂物品或铺设木地板等,钉子钉入墙体或楼地面的深度不得超过3cm
7、乙方进行单元大门安装时,不得改变原设计尺寸大小,并且须安装相应级别的防火玻璃门;
8、卫生间墙内及地面有暗装给水管道,在装修的时候应该注意不要在墙上任意打孔或凿槽;
9、不准擅自在给排水、消防管道、空调主管道上开口接管;
10、严禁修改或增加接驳消防水管道的水管、阀门等作非消防水用途;
11、单元内有雨水管道检修口及给水闸阀的,安装吊顶等施工时,务必保留检查口,严禁封堵;
12、业主在装修过程中需留有清扫口和地漏,切勿将检查口和地面清扫口封死;
13、卫生间装修必须做防水层和48小时渗漏试验,需经业主检查合格后方可后续施工;乙方进行洗手间装修时,须在墙面做齐防水1.5米以上,必须做好防水试验,闭水试验必须在管理处的监管下进行。存水高度应超出地面10cm以上,闭水试验时间应在24小时以上;
14、更改原给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污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须提出申请并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将更改后的实际管道布置图报管理公司备案,以便日后的管理维修。
 
三、电力系统部分
1、装修前需将电气施工图纸交管理公司管理处审批;
2、装修用电时,必须配备漏电保护开关,电源插板必须能承载相应装修工具的电流;
    3、强、弱电线须分开布置; 
4、业主用电申请容量需以本大厦提供的电源容量为标准,如增加负荷的先报管理处审批。所增负荷需交纳300元/KW变压器线路维修改造基金。为确保日后运行安全及管理,更换线路及电源总开关的由管理公司工程技术部统一有偿施工;
5、在装修其间对本单元内隐蔽线管及配电箱移动位置的须报管理处审批,同意后并经管理处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意后方可施工;
6、在装修期间凡涉及单元外电源供电线路的,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7、严禁利用公共照明电源做单元内施工电源;
8、在电源电缆出入口处,应留有检修口;
9、严格按照有关电气施工安全标准施工。
四、消防及空调系统
(一)消防系统
1、龙岗天安数码创新园公共部分均已安装了消防报警监控元件,如烟感探测器、消防广播、模块、消火栓、喷淋等,为保证消防系统的稳定性,原则上业主不得随意改动;
2、业主∕租户装修设计时,消防系统应提前将设计图和消防批文报政府消防部门批准,并将获批准的文件一式两份送物业管理公司审核。其中包括以下资料: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设计图纸及说明;主要材料材质单;材料合格证等;
3、施工中消火栓及喷淋管道的焊接应由持证专业人员操作,管道接口焊接符合标准需要检验,主管连接采用沟槽式管件进行连接,管道应作防腐处理;
4、施工中电气部分的电线接头应锡焊连接,并作好绝缘处理;根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5.2.7条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线管,电线必须采用合格产品(信号总线应采用双绞线),截面不得低于2.5M2,线路至消火栓箱体应穿金属软管,接线正确;线路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暗敷线路施工时应有管理处运行人员现场进行监管;
5、业主单元内消火栓管道和喷淋管道施工完毕后与主管道接口时,应向管理处交纳一定数量的水量损失费,并提前通知管理处,管理处安排专业人员协助,以避免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6、管道接口完毕后业主、施工单位应通知管理处消防管理人员,安排对管道进行试压,且接口处应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对消防信号系统进行试验,应灵敏有效;
7、消防值班人员在对管道放水试压时,应采取积极措施,消除系统因非火警报警对其它业主的影响;
8、喷淋系统的试水管应安装在排水顺畅的地方,严禁私放消防水;
9、业主单元内安装消防系统元件时,应选用与大厦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同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消防警铃、广播等产品。其安装调试由专业公司人员施工;
10、业主单元装修时不得损坏暗敷的管线及公共部分的消防设施,临近的火灾探测器应作防尘处理,以免引起误报。在装修吊顶过程中,必须预留消防系统维修检查口;工程完工后,业主应及时联系政府消防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依照该单元消防系统竣工图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不合格项,立即整改直至合格。施工单位将验收资料复印件送交管理处存档;
11、本大厦各单元内均配有内含电话、网络、园区闭路电视接口的综合配线箱,用户装修时若需取消或移动配线箱、应与管理处及园区通信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邓槐;联系电话:8972433613689530907),园区通信服务中心将安排人员免费上门指导,如擅自改动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二)空调安装须知
1、本大厦内不允许安装外挂风冷式分体空调机组,各单元设计有空调主机房,单元空气调节机采用风冷冷水热泵机组。乙方在安装空调前需到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后施工;
2、空调主机安装应牢固、减振、可靠、安全;噪音、环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单元内空调冷凝水排放不得排放到室外,应排放到卫生间或主机房的排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