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火须知
为避免火警发生,各业主(用户)留意以下事项:
Ø 请在装修期间及入住办公后按50M2/个配备4KG干粉型灭火器,以备急用;
Ø 室内安装用电设备时,一定要符合用电标准;
Ø 请勿存放任何危险品及易燃、易爆品于楼房内;
Ø 单元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物品限高摆放;
Ø 一旦发生火警,要保持镇静,初起火灾可立即使用单元内灭火器进行扑救,如火势蔓延请及时拨打119通知消防队和通知管理处,同时疏散单元所有人员,并关闭所有门窗,以防止火势及烟雾蔓延,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遮掩面部,顺楼梯上楼顶天台或阳台逃生。
二、防风须知
每当台风吹临时,管理处将通知业主(用户)作好防风准备,以保障个人及他人财物、人身安全。敬请各位业主(用户)配合做好以下防台风准备工作:
Ø 缚紧容易被风吹倒之物;
Ø 扣紧门窗,以免被强风吹开;
Ø 将室外、窗外阳台上放置的花盆、杂物等搬回室内,以免高空坠物;
Ø 台风期间,请勿在楼宇周边逗留,以免高空坠物伤人;
Ø 勿在玻璃门、窗附近停留;
Ø 台风过后,若有破裂之玻璃,须立即更换;
Ø 若需要时,可向管理处或市气象局咨询台风消息。
三、防震须知
Ø 保持镇定,切勿离开处身的地方;
Ø 躲在桌子或坚固结构物下寻求掩护;
Ø 远离窗户、玻璃隔板、架或悬挂之对象;
Ø 地震发生时不要躲在楼梯底下;
Ø 做好准备应付更多次余震;
Ø 如单位受到破坏,立即通知管理处;
Ø 切勿散播谣言或夸大报告。